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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ost by account_disabled on Jan 7, 2024 22:51:27 GMT -8
们的意见(《刑事诉讼法》第 209 条),特别是因为这种需要也没有得到证明。 值得注意的是,广泛辩护原则必须与自由评估证据原则一起解释。 因此,考虑到页面上的决定 第4522/4525号案已得到充分证实,被告没有证明有必要出示该证据,本法院认为没有必要,因此不影响被告的辩护。 对于这些论点,因抗辩限制而无效的前言被驳回。 首先,值得注意的是,鉴于新破产法(第 11,101/2005 号法律)引入的变化不会给被告带来利益,被告的行为将根据第 7661/45 号法令进行评估. 在刑事方面。 在分析案情之前,有必要研究“Sul Fabril S/A”公司破产前的情况,因为这样的审查对于分析被告涉嫌实施的犯罪行为至关重要,因为这是破产罪.. 正如充。 分表明的那样,自所谓的“Plano Collor”颁布以来,当国家边境开放进口时,Sul Fabril S/A公司一直面临财务困难,这对破产公司来说是非常有害的,其中被告是一名成员、多数合伙人和主席。 然而,正如清算人在其报告(第 02/ 手机号码数据 26 页)以及检察官办公室在其申诉和最终论点(第 4028/4038 和 4545/4562 页)中所声称的那样,已充分证明该纺织公司由被告“事实上”自 1995 年以来就已经破产。 这一结论得到了公司的会计证明,并得到了被告在破产法庭(第352/355页)和司法审讯(第4186/4189页)中的证词的证实,被告承认曾传唤数名债权人(银行)以请求偿还债务。延长债务期限,因为破产人将无法履行所有这些承诺。 根据艺术条第三节的条款,这一事实即使是孤立的,也足以宣告违约。第 7,661/45 号法令第 2 条。 显然,其目的并不是要修改或质疑破产法院的决定,特别是因为它的动机是自我破产请求。 唯一的目的是证明,早在 1995 年,该公司的债务就已经如此严重,以至于其管理层,尤其是其首席执行官(被告),当然知道该公司无法再长期继续其活动,这就是实际发生的情况。 因此,被告凭借这种高度的知情权,为了自己的私人利益和利益,实施了损害商业公司和债权人利益的欺诈行为,这就是本文所研究的破产犯罪实践的特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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